地方标准《纺织后整理助剂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限量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顺德区容桂创联标准化技术中心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胡勇杰 、郭玉良 、刘金华 、胡振球 、刘唐书 、李艳明 、游飞飙 、杜韩静 、朱泉 、麦碧云 、谢明晓 。
备案号:25514-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后整理助剂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简称APEO)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后整理工艺中所用到的助剂产品,包括防皱整理剂、柔软整理剂、抗静电整理剂、抗菌防臭整理剂、防污整理剂、拒油整理剂、纺织品紫外线整理剂、阻燃整理剂、防水整理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