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淡水水生龟类养殖技术规程》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所水产品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
主要起草人 朱新平 、潘德博 、陈永乐 、陈昆慈 、魏成清 、刘毅辉 、郑光明 。
备案号:23350-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水生龟类养殖的环境条件、亲龟的培育、繁殖管理、龟苗龟种培育、食用龟饲养及病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相关规定允许养殖的黄喉拟水龟(Mauremys mutica)、乌龟(Chinemys reevesii)等淡水水生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