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主要起草人 杨国欢 、朱彬 、陈灿林 、邓频 、宁燕凌 、陈其胜 。
备案号:5236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旅客服务、车辆服务、环境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的服务管理。 四级及以下客运站可参照本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