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文光 、黄广铭 、周子填 、黄国强 、卢泽康 、冯惠流 、吴善庠 、彭品良 。
备案号:28791-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 核算范围、基本要求、核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和考核,以及对新 建项目(装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