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郑仲苹 、祝可人 、李文松 、吴斯特 、陈文兰 、郭堃 。
备案号:4504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中管理制度、场站要求、运营要求、车辆技术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