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过程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由省质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厦门市强科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计量测试学会 。
主要起草人 史园 、林立南 、林明蕴 、郑鹏 、杨桦 、江涛 、杨华西 、洪丽君 。
备案号:4274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过程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尾气排放等在检测线上使用的过程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