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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上海市金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市奉贤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9-24
  • 执行于2014-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839-2014
发布日期
2014-09-24
实施日期
201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0/89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28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港口或码头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 非《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环境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管理。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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