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手摇自发电且可充电便携式灯具》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 、福建省飞利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程晓明 、尤林 、林臻毅 、王荃 、涂剑峰 。
备案号:30209-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手摇自发电且可充电便携式灯具的型号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LED光源,并配置可充电电池及适配器的手摇自发电且可充电便携式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