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基本规范》由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健 、吴海亮 、刘芬 、邹莉 、李斌 、周豪 、陈义真 、李明峰 、邹霖 、王粤 、袁智 、冯少真 。
备案号:5431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一般要求和达标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的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标准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