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松油》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金闽化学有限公司 、尤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陈敏 、吴长生 、林在枢 、苏元杰 、潘梅华 。
备案号:30183-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松油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用松节油经二步法(水合反应和脱水反应)制造松油醇的副产物配制而成的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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