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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龙眼干燥设备技术条件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荔枝、龙眼干燥设备技术条件》由广东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主要起草人 李锡金刘清化陆萍陈建梅沈奕洪陈人人魏楚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4-10-08
  • 执行于2005-01-1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204-2004
发布日期
2004-10-08
实施日期
2005-01-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B93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60.99
归口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5972-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12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荔枝、龙眼干燥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间接加热方法对荔枝、龙眼进行干燥的干燥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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