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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评审方法和程序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节能产品评审方法和程序》,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协会

主要起草人 谢仲华秦宏波蓝毓俊薛恒荣陈光华岑炳达沈黎芸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9-18
  • 执行于2013-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214-2013
发布日期
2013-09-18
实施日期
2013-12-01
全部代替标准
DB31/T214-20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30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评价指标和评分办法、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奖励及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工商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节能产品的评审。外省市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节能产品如要申请参加评审,需经当地省(市)级节能管理部门推荐。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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