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标本行业专业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刘伯锋 、余希 、赵斌 、郑丁团 、李丽婷 、宋师兰 、章照武 、邱春荣 。
备案号:23756-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本际准规定丁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生产条件、剥制标本制作、骨骼标本制作、浸制标本制作、干制际本制作、包埋际本制作、标签、化学品和档案管理智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野生动物标本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