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山地有机茶生产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研究所 、福建省武夷市岩上茶叶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张文锦 、翁伯崎 、曾明森 、刘国英 、李慧玲 、吴志丹 。
备案号:31095-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山地有机茶生产的基地选择与规划、茶园开辟与建设、土壤管理与施肥、病虫害预测与防控、茶树修剪与茶叶采摘、加工环境及加工技术、有机茶园转换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山地有机茶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