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蒸锅》由广东省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8)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多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佛山市三水白云山电热器具有限公司 、广东小熊电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杜明辉 、朱广清 、陈勇 、吕全彬 、周到 、谭煌龙 、廖腾云 、林建莲 。
备案号:5437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蒸锅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功率不超过3 kW,水箱额定容积不超过4 L,蒸笼额定容积不超过15 L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蒸锅(以下简称“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