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居民地地名标志》由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集美大学 、福建省民政厅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龙微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市天艺广告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婉霞 、饶添发 、傅一民 、王加胜 、许居银 、许天福 、梁瑞秋 、郑俊峰 。
备案号:42734-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地地名标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设置要求、制作要求、安装要求及其他技术指 标等。 本标准适用于居民地地名标志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