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活性炭纤维通用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苏通碳纤维有限公司 、南通市纤维检验所 、江苏省纤维检验局 。
主要起草人 徐鸿燕康宁成广明陈植民鲍炎庆 、徐建东葛元宇钱薇薇王洋徐鸿燕 。
备案号:4630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炭纤维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粘胶基纤维为基材制得的活性炭,包括毡、布,以其它纤维为基材制成的活性炭纤维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主要为活性炭纤维生产企业的生产、检验及验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