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用农产品标识》由广东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彭聪 、宋占平 、谢海波 、王爱民 。
备案号:21109-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生产和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