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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花生 第4部分:花生果(仁)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无公害花生 第4部分:花生果(仁)》,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蒙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蒙城县篱笆镇农技站

主要起草人 朱明照李婷婷张章武勇杨洁朱志远徐金勇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3-09-27
  • 执行于2003-09-2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52.4-2003
发布日期
2003-09-27
实施日期
2003-09-27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5083-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4号 。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花生果(仁)的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按无公害组织生产、加工的花生果(仁)。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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