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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基本功能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卫星应用协会中山大学智能交通研究中心广州市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深圳市丛文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周永才杨贵根聂佩林刘志斌郑晓峰王海贵丁曙初翁健余志何兆成陈锐祥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06-09
  • 执行于2010-08-09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770-2010
发布日期
2010-06-09
实施日期
2010-08-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L6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8984-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应接入市级接收基准平台的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的监控、传输、存储基本功能与内容要求。 与市级接收基准平台接入无关的功能及内容由监控平台根据管理需要自行规定,本标准不作限定。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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