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啤酒专业协会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程仁为 、许毅勇 、甘水洋 、王国川 。
备案号:32120-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统计方法、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啤酒生产企业生产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