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蓝宝石饰品分级》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云南省地质学会宝玉石专业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牛华 、张金富 、蔡建东 、吴云海 、王世勋 、李雪筠 。
备案号:16925-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刻面蓝宝石饰品(包括镶嵌及未镶嵌的蓝宝石饰品)的质量分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质量在1ct以上的蓝色色调的刻面蓝宝石饰品分级(质量小于1ct的蓝宝石饰品可参照执行)。对刻面蓝宝石饰品进行质量检验,价值评估、商业贸易、资本金抵押、典当、拍卖等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经人工“处理”的蓝宝石饰品分级,也不适用于蓝宝石原材料和未经抛光的蓝宝石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