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石屏豆腐》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石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省石屏县北门豆腐厂 、石屏县帅虹豆制品厂 。
主要起草人 黄伟 、董建平 、贾英 、李燕 、王剑飞 、岳勇 、王建彪 、闵瑞萍 、杨志坚 、吴勇 。
备案号:3830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石屏豆腐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石屏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