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由青海省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和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启基 、赵新全 、董全民 、马玉寿 、景增春 。
备案号:19790-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1号 。
本规程规定了青海省高寒草甸退化草地等级划分标准、综合治理改良技术措施、工艺流程以及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等技术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海拔在3500m-4500m之间,年均气温在0℃以下的高寒草甸中、轻度退化草地植被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