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乐都大樱桃》由青海省农林科学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乐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农科院园艺所 。
主要起草人 李根善 、保国恩 、邵登奎 、祝元甲 、李存业 、王兴辉 、蒲国年 、冯立让 、祁德秀 、刘玉玲 、邓万香 、张纲 。
备案号:3847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乐都大樱桃的定义、质量要求、分类、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河湟谷地生产的大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