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养殖对虾产品可追溯规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所水产品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吴燕燕 、李来好 、杨贤庆 、刁石强 、陈胜军 、黄卉 、戚勃 。
备案号:32031-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养殖对虾产品的可追溯原则、识别代码、信息追溯流程、信息记录要求、产品召回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殖对虾、冻对虾及对虾加工制品的质量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