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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写规范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天津市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写规范》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 阮水富王大宇于信波葛建忠彭超刘金荣郭庆华傅旭英史军贾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30
  • 执行于2016-0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609-2015
发布日期
2015-12-30
实施日期
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归口单位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22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写时遵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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