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复混土壤调理剂》由广东省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林小明 、黄庆 、余镇荣 、刘兴元 、李天化 、杨少海 、陈建洪 、陈皓强 。
备案号:4880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复混土壤调理剂的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土壤调理剂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磷石膏土壤调理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