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耿海平 、秦宏波 、陆连东 、章桂宝 、薛恒荣 、王云 、戴小虎 、徐世清 、严青 、先开喜 、倪潇 、肖习峰 、方哲 、冯斌 。
备案号:4638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原则和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一般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包括钢材处理、切割下料、小、中、大、总组装、综合舾装、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的钢质船舶制造企业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