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主要起草人 双菊荣 、黄祖照 、农加进 、姚欣灿 、吴敏馨 。
备案号:25959-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汽油、单一气体燃料和两用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 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