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再生环保燃料 污泥衍生清洁燃料》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珠海市伟力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颜昌富 、林霖 、万慧君 、宋丽娟 、李扬 、容文钰 、李永权 。
备案号:2797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污泥衍生清洁燃料(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原料,经衍生处理、机械脱水、破碎、干燥、造粒等加工处理后,广泛用于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热风炉的污泥衍生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