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繁荣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弘枫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久富沥青混凝土厂 、上海路盾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明 。
主要起草人 陈清 、杨利香 、沈瑞德 、刘峰 、邢洁力 、樊俊江 、马宁 、方倩倩 、袁斌 、陈玉明 、庄贝良 、周侃侃 、郑敏 、钱耀丽 。
备案号:4981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