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车用柴油》,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马忠惠 、张承甲 、熊国浩 。
备案号:23175-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8号 。
适用于使用柴油发动机的机动车。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实施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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