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众版电子地图数据规范》由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制图院 、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何小娟 、林筝 、周婷婷 、戴济平 、王瑞璋 、王昀昀 、王宗权 、吴晓琴 。
备案号:5241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版电子地图的测绘基准、数据源、地图分级与要素选取、地图瓦片、符号与注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众版电子地图数据的制作、加工、处理及地图瓦片的制作和数据交换。其他电子地图制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