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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碳排放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余洪斌杨抒何明珠冯丹燕周延霞江姗姗伍文虹雷蕾曹佳彦薛薇刘华徐敏俞波冯超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12-02
  • 执行于2017-03-02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944-2016
发布日期
2016-12-02
实施日期
2017-03-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3
归口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438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组织规定了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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