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写导则》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邱娟 、韩书霞 、于朋玲 、孟圆圆 、王金星 、邹本莲 。
备案号:40837-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写,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操作的岗位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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