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加油站加油服务规范》由福建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郝国强 、刘成勇 、刘兴林 、王九宁 、孙惠民 、王芸 、韩丹 、叶鹭生 、林浦生 、翁其旺 、蔡孝武 、陈涛 、张逵 。
备案号:4595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加油服务的经营条件、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服务人员、人工加油服务、自助加油服务、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管理、服务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加油站(不含加油站便利店或提供其它服务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