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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荔枝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鲜荔枝》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局果树科

主要起草人 蔡斯明施清蔡建兴杨建榕林诚智谢文龙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6-27
  • 执行于2008-07-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831-2008
发布日期
2008-06-27
实施日期
2008-07-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3773-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鲜荔校的等级引用标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包装、标志、储藏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荔技鲜果的生产和销售。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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