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中型体育场馆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赵永峰 、黄永平 、张晓卯 、周卫星 、金皓敏 、陈洪康 、何晓燕 、夏洪军 、屈林乔 。
备案号:4973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体育场馆合理用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用能指标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用能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四类大中型体育场馆建筑在日常营运过程中的各类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游泳馆、体育场(观众席容量≥ 20000)、体育馆(观众席容量≥ 3000)以及有训练功能的体育馆和游泳馆(总建筑面积≥ 10000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