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珠海三樱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世彧 、程小炼 、吴广清 、林晓亮 、郑雪菲 、冯祥皓 、谢平忠 、郑玉峰 。
备案号:3204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为主要原料,以吹塑法生产,经热合等工艺制成的,未经印刷的用于食品包装的保鲜袋。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购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