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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珠海三樱日用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世彧程小炼吴广清林晓亮郑雪菲冯祥皓谢平忠郑玉峰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1-10-08
  • 执行于2012-01-3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926-2011
发布日期
2011-10-08
实施日期
2012-01-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Y28
国际标准分类号
83.140.01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204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为主要原料,以吹塑法生产,经热合等工艺制成的,未经印刷的用于食品包装的保鲜袋。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购物袋。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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