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用封头(管板)产品制造验收技术条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牟乐 、李茂东 、张志达 、叶伟文 、黎华 、李志敏 、尹显录 、李伟雄 、胡冰 、黄荣海 、马新旭 、靳晓波 、戴建红 、伍树坤 、侯伟彦 、邱月霞 。
备案号:4675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用封头(管板)产品的制造与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B级及以下锅炉用封头(管板)产品,其他设备用封头(管板)可参照执行。 注:锅炉设备级别划分按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