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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政务大厅接入技术规范 第4部分:单部门事项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格式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网上政务大厅接入技术规范 第4部分:单部门事项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格式》,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孙松涛朱俊伟贝聿运陈祺包君蓉虞越何亮张怡陵金阳王倩璐徐智蕴晏绍庆马娜康俊生顾君剑齐为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8-12
  • 执行于2016-09-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999.4-2016
发布日期
2016-08-12
实施日期
2016-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076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DB31/ XXXXX—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网上政务大厅接入中单部门事项信息共享的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单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网上政务大厅。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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