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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规范》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镇江市运输管理处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江苏省公路学会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 尹福斌成旭孟兴凯蔡凤田曾诚戴建波卢笙薛俊峰吴初娜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5-05
  • 执行于2017-06-0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216-2017
发布日期
2017-05-05
实施日期
2017-06-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R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443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的总则、工作人员管理、教学与服务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信息公开与信息化服务、岗位服务、服务礼仪、教学安全保障、投诉处理及服务质量评价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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