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孟明群 、桂轶 、吴耀民 、王霞萍 、刘正美 、秦波 、金声 、沈荣 、张勇 、邵丹华 、陈津迪 。
备案号:4627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的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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