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广东省用水定额》由广东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卢华友 、林叔忠 、史栾生 、李湘姣 、王钊 、许扬生 、易小兵 、陈子平 、邓良斌 、王超 、张蕾 、邹战强 、杨琳;参与起草人:赵孟绪 、吕曼 、孙春敏 、徐靖 、王小军 、王祝 、苏明娟 、刘粤生 、王晓蕾 、易淑珍 、曾维权 、陈康凡 、高 。
备案号:4473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计划用水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节水先进性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