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锦纶丝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骏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光辉 、戴杨玉 、郝振华 、万一峰 、邓玉虎 、赵政 、杨迪芳 、冯朴 、费春胜 、古增明 、周颖 。
备案号:4630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丝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统计范围、计算条件和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牌号PA-6切片为原料锦纶丝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与评价。以其他牌号为原料的锦纶丝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