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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4部分:电动机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4部分:电动机》,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屠利德张忠成秦宏波刘洋强雄周胜王根赵军印慧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1-11
  • 执行于2016-0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668.14-2015
发布日期
2015-11-11
实施日期
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891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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