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由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龙岩市民政局 、福建省民政厅 、漳州市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钟格兰 、彭华 、黎本拥 、纪荣富 。
备案号:42741-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及标志、总则、等级划分 与评定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符 合条件的,也可参加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