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陈设艺术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 、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 、德化县标准计量所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国典 、苏尧棠 、叶少芬 、林文智 、陈志翰 、林雪萍 。
备案号:3211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陈设艺术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与定义、能耗 限额、能耗统计范围、方法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陈设艺术陶瓷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