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 、安徽省排灌总站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月明 、许实付 、方进 、朱华明 、王焕平 、武锋 、杨军 、韩光林 、孙晶晶 。
备案号:4745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电动机与励磁装置、变压器与互感器、补偿电容器、开关电器与配电装置、配电线路、二次回路与保护装置、防雷与接地、电动机软启 动器、自动化系统等的周期、主要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泵站 35 kV 及以下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